衡阳居家养老-上门助老服务
发布日期:2025-02-04 22:13 点击次数:84
为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规范实施,支持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两项重点任务,制定实施标准如下。
一、服务对象
项目服务对象为衡阳市区符合条件的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。
二、服务内容和基本要求
(一)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、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并结合其意愿,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,提供无线流量卡网络连接、紧急呼叫、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,并视情配备助行、助餐、感知类老年用品。此前已进行相关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不重复改造。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应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居家生活的安全性、便利性和舒适性,并能够通过智能化手段进行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,对服务对象服务需求和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进行应急处置。
(二)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护、基础护理、探访关爱、健康管理、委托代办、精神慰藉等。每周8小时上门服务,每月为居家老人提供不少于32小时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。
